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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动态│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时间:2022-08-12 建设项目名称: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单位: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 建设规模:生产规模2.8×104Nm3/d)。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第3.2.3条第3款的规定,该气站为五级站场。 建设内容及建设性质:本项目属于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中的子项,主要为橇装式井口气回收处理项目,包括DPH-67、D47-3、DPS-224、D17-P16四个井口。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 本项目利用充装橇对井口气进行回收利用,一部分天然气经加压装槽车运至液厂,一部分天然气经干燥后供站区燃气发电机自用发电。 天然气经采气树至充装橇入口管线进来,首先经过洗涤罐气液分离、过滤器过滤,然后在一级气缸中被压缩,冷却后经过气液分离器分离,进入二级气缸被压缩,冷却后经过除油器除油后进入干燥器,干燥后经过过滤器过滤,最后装CNG槽车运走。 周边环境 站内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安全距离依据GB50183-2015 表4.0.4判断,符合规范要求。 气站场内设施之间防火间距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表5.2.3判断,符合规范要求。 评审情况 2022年7月19日,榆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由三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组,对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提交的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材料进行了会议集中审查。 项目属于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经专家组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同意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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