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

China-shun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Design Co. , Ltd.

积厚德  存正心  乐敬业  诚为本

企  业  理  念

新 闻 资 讯

NEWS INFORMATION

详细内容

工程结算审核与结算审计的区别!

时间:2022-11-18     【转载】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结算,社会中介机构的结算审核与审计机关的结算审计,究竟有什么区别,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长期困扰建筑界和审计界相关人士。本文从九个方面,系统地回答了相关问题,旨在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审计机关的职能转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发出后,在建筑业界和审计界均反响较大。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受地方政府委托,替建设单位对结算进行审核把关,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为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改革的要求是市场能完成的事情由市场去完成,经过近十几年的市场培育,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已相当成熟,住建部相关规章也要求工程结算审核由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完成。国家审计机关从结算审核的工作中退出,转而从事其职能范围内的投资审计工作,这是“放管服”改革的客观需要,势在必行。那么,在职能转变后,造价机构结算审核和审计机关结算审计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别。


一、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工作性质不同

工程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的审查核对在不同的规范中,叫法不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 /T 51095-2015)分别使用“结算审查”“结算复核”和“结算审核”这三个词语。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工作相同,本文统称为结算审核。

结算审计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此条款提炼出结算审计的概念为审计机关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

所以,结算审核,是指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的审核,属建设管理活动。结算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的审计监督,属行政监督。这就是两者性质上的差别。


二、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工作目的不同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承包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发包方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可见,结算审核的目的是支付工程价款。

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结算审计的目的是督促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好结算管理职责,促进结算管理中找出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三、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基本理论的前提不同

结算审核是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机构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这种审核的基本前提假设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合同双方关系,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价款是不存在争议的。也就是说结算审核的重点是依据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查错漏,不涉及舞弊问题。

结算审计是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其基本前提假设是发包人可能存在不按照合同、法律法规、规范管理的情况,可能存在舞弊现象。也就是说,结算审计不仅要查错漏,更重要的是监督建设单位规范管理和揭露舞弊现象。

因为基本假设不同,涉及到相同的问题就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比如某一项签证价格,发包人、施工方均已签字确认,那么结算审核时,便不会有异议。而结算审计时,审计单位对于可能存在舞弊的签证,是审计的重点。


四、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依据不同

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也就是说,上述材料是支撑结算审查结论的基础。

结算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例》,对工程结算进行的审计监督。也就是说,工程结算价形成过程中的资料,包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等,这些资料本身及其形成过程,均是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等,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五、结算审核和结算审计范围不同

结算审核的范围,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略有不同,但大致相同,即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开始至施工单位上报竣工结算这个期间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调整、签证、变更等。

结算审计的范围笔者未见相关资料,但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可以理解为结算审计就是对工程结算价款形成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应包括发包前的预算、招投标方式、合同价款、实施中的调整、签证、变更、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以及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的结算。结算审计的范围比结算审查的范围更宽更广。


联系电话:029-8103155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白桦林明天北区21幢2单元20层

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1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